Harriet

D大辩论队(14)


·cp佐三 田神
·放飞自我的片段灭文法



66.
“接下来我们进行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:终场结辩。首先有请反方二辩。”

神永站起身,把西装外套的第一颗扣子扣好后清了清嗓子,这才把话筒举到嘴边。

“反方二辩,最后一次问候在场各位。”

“我们今天的辩论至此,争锋点已经非常明晰:双方在同性恋爱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已达成共识,唯一有争议的点在于当下婚姻是否应该合法化。”

“对于这一点我方举出了多国的案例,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后同性恋者的处境不仅没有改善反而遭到恶化;这一点对方辩友始终没有办法予以反驳或者给出解决方案,最后也只是将伤害美化为'牺牲',认为这些都是同性婚姻合法化道路上必要的垫脚石。”

说到这里神永顿了一下。

“但是我方无法认同这种观点。”



67.
“因为我和大部分人一样。我们胆小,怯懦,软弱,我们不想当那个引领变革的知更鸟再献出生命成为烈士。我…我们只想和自己深爱的伴侣安稳地度过余生,卑微也好,甚至哪怕躲躲藏藏也好……”

田崎双手在桌下紧握着,才抑制住他现在想去拉对方手的冲动。这和平时游刃有余地在一个辩题上周旋的神永差太多了,他连声音都在微微颤抖啊。

“与所爱之人相守,岁月静好,现世安稳。于此相比,一纸婚书可有可无。”

但是他不动声色地收起动摇也只是一瞬间的事。

“因此,我方正是站在同性恋者的立场上,以保护这部分群体的权益出发,得出以下结论:同性婚姻在当下,不应该合法化。”

棕绿色的眼睛缓缓扫过前排的每一位评委。

“以上为我方结辩,谢谢在场各位。”



68.
“曾经我们让白人决定黑人有没有生存的权利,让男人决定女人有没有受教育的权利,现在我们让异性恋决定同性有没有相爱的权利。”

三好嘴角咧开的弧度残忍而嘲讽。“这多可笑,又是多么可悲啊。”

“我理解对方辩友所做的定义切割,认为相爱不等于结婚。但是请各位仔细想一想婚姻还意味着哪些权利:举一个简单的例子,在挚爱之人病痛缠身时,那你是不是有权作为至亲签署他病危通知书?如果不是他的合法伴侣,在对方逝世后你连整理他遗物的权利都没有。他不知情的家人会不承认你的位置,所有你在他生活中存在过的证据,甚至是你们相爱过的痕迹……都可能被视作不曾存在。”

“请问对方辩友,不,请问在场各位,你们觉得这样也是无所谓的吗?”



69.
三好注视着观众席,那双酒红色的眼睛好像谁都没在看,却又让每个人都有一种正在被他注视着的错觉。

“我心知这个世界已经过于陈旧,而通往改变的荆棘路必然会使行者流血。但是如果成为一味沉默的受害者,终有一天会连濒死的呐喊都发不出来。”

他的眼睛在闪闪发光。看着这样的三好,别说什么荆棘路了,下地狱佐久间都愿意奉陪。

“所以我方不认可对方辩友对'当下'这一点的反驳。如果不是现在,那要等到什么时候?如果自己不能挺身而出,那要等到谁来拯救?*”

“我方与对方辩友达成共识,今天的所有辩论都建立在维护同性恋群体权益的基础上。而基于我方论述,同性婚姻应该合法化,不是未来的某一天,就是当下。”

“以上为我方结辩。感谢在场各位。”



70.
“本场比赛到此结束,请评委退席进行讨论。”

是行走于永不疲惫,永不分离,永无伤害之路?

还是选择合为一体,踏上共同承受痛楚之路?*





-TBC-


*源自Emma Watson的演讲稿:If not now, when? If not me, who?

*歌词摘自“二人の雨”





这篇卡了好久,最后写出来似乎还是有些词不达意……

大家觉得应该哪方获胜呢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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